竞赛比比皆是

参与式创造力很火,很火。的Lollapoola混搭大赛.我们自己的GET CREATIVE!动态影像大赛(获奖者将于下月公布)。MoveOn.org的30秒看布什广告大赛。现在甚至是《纽约客》宣布获胜者这是一场类似于开源创意竞赛的活动,比以往的竞赛更具互动性。(《纽约客》的忠实粉丝会想要观看伟大的表演幻灯片解释评判过程。)

我不记得《纽约客》解释过这方面的版权政策。谁拥有最终漫画的版权?我们能不能把那些小螺丝刀或狗狗的切口用在别的地方?考虑到我们正在谈论的是切割,首次销售原则是如何与所有这些联系在一起的?

显然,普通的纽约客读者——或编辑——对他们的IP并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那样挑剔。也许明年他们会选择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