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在德国实施的创作共用署名共享许可

创作共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Attribution-ShareAlike 3.0未移植许可(by - sa)已在德国由一项司法禁令强制执行。法律分析将添加到我们的判例法的数据库在未来的日子里。直到Jaeger报告的情况(在德国;机器翻译英语),在ifrOSS (Institut für Rechtsfragen der Freien und Open Source Software),你也可以在那里找到一个PDF格式的裁决扫描.CC Germany的John Hendrik Weitzmann提供了裁决的英文翻译,如下。

Thilo Sarrazin凌晨3点。2009年朱莉
Thilo Sarrazin凌晨3点。2009年朱莉通过尼娜Gerlach/CC冲锋队
左边的照片在使用时没有提供摄影师的出处,也没有提供使用许可证的通知,这两个都是所有CC许可证的核心要求。对于CC来说,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裁决,因为所有权和通知要求得到了非常明确的表述和支持。

另外,我们被允许透露被告是一个极右翼党派.这有点讽刺,考虑到使用CC许可的偶尔反对是一个人的工作可能被纳粹(或其他极端反对的党派)利用。当然,被告可以正确地遵守许可证(如果他们足够聪明和勤奋),但CC许可证包含进一步保护声誉和诚信

摄影师兼原告妮娜·格拉赫是一名现任德文维基百科编辑和其他维基媒体项目(所有这些项目都使用BY-SA作为默认许可证),她是德国维基媒体的成员,她的配偶马赛亚斯·辛德勒(Mathias Schindler)在那里工作。该案件由律师事务所JBB的合伙人、开放许可领域广受认可的专家Till Jaeger处理(他曾在ifrOSS上撰文,见上文)。

Gerlach说:“我想支持免费许可的概念,即允许每个人使用内容,但附带一系列要求,比如属性。”如果最后还有钱,她会把法院判决的任何损害赔偿金都捐出来,她已经向一个项目捐了100欧元为幼儿园创建公共领域和免费授权歌曲书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再次感到高兴的是,在数百万次使用其许可证的情况下,法院很少介入——许可证允许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轻松避免交易成本,更不用说法院成本了。我们同样高兴的是,当涉及CC许可的案件被诉诸法庭时,无论是否维护许可方(如本例)或被许可方的权利,法院都裁定许可是可执行的版权许可,正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

裁决的英译

关键

ZPO是民事诉讼法案,
UrhG是Urheberrechtsgesetz(版权法案),
BGH是联邦最高法院,
KG是柏林最高法院,
GRUR, NJW和WRP都是期刊,
“可信地展示”某物大致就是建立初步的证据。

翻译和密钥由约翰·亨德里克·威茨曼提供

初步禁令裁决

在初步禁令的问题上

女士…
的申请者,

——诉讼代表:
JBB律师,
Christinenstraße 18/19,柏林10119,-

反对


由主席代表
被告,

根据第935ff条,因特别紧急情况而不经口头聆讯,以初步禁令的方式发出命令。, 91 ZPO:

1.为了避免法院对每一个不遵守法令的案件判处的罚款,或因不服从法院命令而逮捕,或不超过6个月的逮捕,后者将由当事人主席亲自执行。复制和/或公开以下照片,而不指定作者的名字,并添加与创作共用许可“Attribution ShareAlike 3.0 unports”的许可条款对应的许可文本或其完整的互联网地址: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

[Thilo Sarrazin摄]

2.被告必须承担诉讼费用。

3.程序值设置为4.000,00欧元。

理由是:

我。
申请人已可靠地出示下列资料:

她创作了判决中提到的照片,并根据所谓的创作共用许可“Attribution ShareAlike 3.0 un波特”条款发布了它以供进一步使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根据这些条款,在使用创建者的情况下,必须有名称,并必须附上许可证文本的副本,或必须提供统一资源标识符形式的完整互联网地址。被告在其网站www.die-rechte.info刊登照片,但未提供上述资料。申请人在2010年9月9日首次注意到该出版物。

2
这触发了根据第97条第1条连同第19a UrhG条获得禁令救济的紧急权利。

本照片享有第2条第1号第5号UrhG所述的摄影作品或第72条所述的照片的版权保护。由于被告在违反上述许可条款的情况下将照片放在其网站上,这构成了申请人未经许可的使用,因此属于UrhG第97条第1款所指的非法使用。

作为权利的先决条件的经常性侵权风险源于违约的发生;只有根据法律的处罚宣布停止和停止(BGH GRUR 1985, 155, 156 = NJW 1985, 191, 191 -罚款高达…!-提及其他资料)。

根据ZPO第940条的含义,初步裁决似乎也是“必要的”,因为在主要程序进行之前,不能指望申请人容忍对其权利可能的进一步侵犯。

程序的设定值等于主程序值的三分之二(见KG WRP 2005, 368, 369)。

肖尔茨·克林格·冯·布列辛斯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