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该要求联邦政府默认的“开放”的软件代码

盖Vollmer

照片通过狄克Tirza范,CC0

我们几周前提交评论的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联邦源代码政策草案。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访问为联邦政府定制软件开发的代码,并将要求:

(1)新自定义代码的开发是由联邦政府支付可用重用在联邦机构;和

(2)的一部分,新的自定义代码向公众发布开源软件。

我们提供反馈提出的几个不同的区域政策。

首先,我们建议美国政府雇员开发的软件应该明确的标志是在公共领域不仅在美国,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随着版权和专利权的问题。根据美国版权法,由联邦政府的员工工作在美国不受版权保护。但是外国版权呢?显然,这种定制代码由政府employees-thus公共领域在美国——将同样有助于开发人员以外的美国没有迹象表明美国政府希望实施其海外版权,而是允许甚至鼓励全球公共重用其自由工作,包括软件。

我们说,软件由联邦政府雇员应该下发布CC0公共领域奉献放弃任何可能适用的版权,伴随着一个标准non-assertion承诺(“nonassert”),表明美国政府不会寻求执行专利权可能对软件的重用者。

其次,我们提出,软件由联邦政府资助但由第三方供应商应该下发布的自由/开源软件许可证允许的最大级别的重用的最少限制的自由。这将确保公众授予权利自由使用、共享和建立定制软件开发的代码使用公共资金。

第三,我们敦促联邦政府考虑设置一个默认的“开放”政策由第三方开发的定制软件。现在,政策草案要求每个覆盖机构发布至少每年20%的新近发展起来的自定义代码开源软件

最后,我们敦促美国政府扩大开放源码许可政策输出的联邦拨款和合作协议。我们讨论了一个先例,支持采用默认许可开放政策为软件甚至助学金和合作协议。2011年,美国劳工部(痛单位)采用开放的许可政策输出的20亿美元贸易调整援助社区学院和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收到批准的条件下这个程序,授权许可需要公众的支持下创建的所有数字内容给予基于知识共享署名4.0 (CC)许可证。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除了内容,如数字教育和培训资源,痛单位要求所有电脑软件源代码开发或使用奖助金经费必须创建开放许可下发布自由软件基金会和/或接受开源倡议。痛单位采用这个开放许可政策”确保联邦投资这些基金已经尽可能广泛的影响和鼓励创新发展的新的学习材料。“截至2015年12月,美国劳工部采取员工开放许可政策,涵盖所有知识产权开发竞争联邦奖的过程。

公众评论时间是现在关闭。美国政府将分析反馈和修改政策是必要的。你可以查看所有的评论提交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