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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知识共享3.0版许可证-简要说明

作者:Mia Garlick,创作共享总法律顾问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

自2005年4月以来,创作共用一直致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力于升级其核心许可套件。创作共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许可(有关许可的概述,看到的:[1])是一个重要的载体,数百万创作者通过它向世界明确表示,他们乐于让公众参与到数字技术带来的内容的一些令人兴奋的新用途中来。例如,使用CC许可,艺术家可以邀请公众分享他们的作品或将其混合(在特定条件下)。

CC的许可基础设施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确保它对人类(公共契约)和机器(元数据)都是可理解的,并且在法庭上是可执行的(法律代码,这是实际的许可)。但CC许可系统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它受到那些将我们的许可应用到他们的内容、使用CC许可的内容以及致力于实现自由文化的人的社区的尊重。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创作共用定期邀请和接收关于其许可的反馈,以及如何改进许可,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使用许可的用户和使用cc许可内容的用户。显然,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在事后诸葛亮和经验的帮助下得到改善;此外,使用CC许可证的环境总是在变化。例如,当CC第一次发布它的许可证时,视频和视频分享网站的使用还没有部署,更不用说使用到今天的程度。

我们在2002年12月发布了1.0版本的许可证(看到CC Weblog,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Creative Commons启动,2002年12月15日,[2]).与软件发布一样,我们按版本跟踪不同的许可证。2004年5月,我们将版本升级到2.0 (看到CC Weblog,宣布(并解释)我们新的2.0许可证,2004年5月25日,[3]),然后在2005年6月对归属条款作了轻微调整(看到CC Weblog,许可草案2.5版的评论期即将结束,2006年5月29日,[4]),版本为2.5。现在,CC正在升级到3.0。早在2006年5月,我们就宣布了3.0版本的时间表(看到2006年5月17日,米娅·加里克,《进入3.0版》[5]);我们遵循了时间表中的协商过程,尽管时间表本身已经被大大推迟,因为我们考虑到了所有与CC许可证相关的不同利益团体。

3.0版本的背景

在2005年4月左右,作为与Debian讨论的一部分,版本化到3.0的过程开始了[6]麻省理工学院[7]关于如何提高我们许可证的清晰度。尽管与Debian和MIT的讨论开始考虑一个新的许可版本,但最终,3.0版本的意义远远超过了这两个项目——它专注于“通用”许可的国际化和CC许可的国际协调。此外,它还扩展到包含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长期坚持的愿景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8]建立一个兼容结构,以允许不同的灵活内容版权许可之间的互操作性。

Debian

正如您所知,Debian将自己描述为“为创建自由操作系统而共同努力的个人的协会”。[9]志愿者小组一起合作创建了一个名为Debian GNU/Linux的操作系统。该项目和所有从事该项目的开发人员都遵守Debian社会契约[10].Debian自由软件指南(DSFG)[11]形成了Debian社会契约的一部分,并定义了“自由软件”的标准,以及哪些软件是被允许发布的。

Debian社区的一部分是Debian合法的[12]-一个邮件列表,其成员为“Debian项目提供指导,其中包括软件的可接受性和Debian操作系统中包含的其他内容”。[13]他们的工作主要包括根据DFSG审查软件,以确定软件包是否根据DFSG构成“自由软件”。Debian项目的贡献者在决定在各个包中包含什么时,可以考虑这些决定。

debian-legal列表不时提供一个知名软件许可的审查,以表达一个粗略的共识,即仅根据该许可发布的软件是否满足DSFG所定义的“自由软件”。尽管这些摘要没有约束力,但它们确实为Debian项目提供了一些依据,以便对各个包做出决定。尽管debian-legal的工作主要是审核软件程序和创作共用许可证不是为软件设计的,但debian-legal指出: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创作共用许可证仍然是Debian项目的兴趣所在。Debian包括程序文档,许多包含在Debian中的程序使用数字数据,如图像、声音、视频或文本,这些都包含在Debian的程序中。”(Id。

因此,Debian -legal审查了CC许可,得出的结论是,根据DFSG,没有一个创作共用核心被许可方是免费的,并建议在这些许可下发布的作品“不应该包含在Debia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n中”。”(Id。

显然,包含非商业或非衍生品限制的许可(例如:属性-非商业、属性-非商业共享、属性-非衍生品、属性-非商业-非衍生品)将永远不可能符合DFSG,因为这些违反了DSFG -阐明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说,DSFG 1要求被许可人能够出售作品的副本,DSFG 3要求许可许可衍生作品的制作,DSFG 6禁止歧视任何领域的努力。

数字版权管理

但这应该仍然使CC Attribution和Attribution- sharealike许可证与dsfg兼容。在审查这些许可证的debian-legal问题时,创作共享似乎很清楚,在大多数情况下,对许可证的微小修改和澄清应该能够解决debian-legal的问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题。(有关这些问题的概要,请参见[14]然而,在3.0版本许可的讨论中,有一个话题并不是次要的,并且被证明是备受争议的,那就是CC许可中的反tpm条款;TPM是一种技术保护措施,如加密,已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司法管辖区受到法律保护,这使规避这些措施成为民事(有时)刑事犯罪。

创作共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许可禁止被许可方将TPM应用于限制许可项下授予的权利的许可作品。(看到如第4(a)条“您不得以与本许可协议条款不一致的方式,以任何控制作品访问或使用的技术措施分发、公开展示、公开表演或公开数字表演作品。的CC归属许可([15]从本质上说,这一条款旨在确保一个人不能行使CC许可所授予的自由来应用限制他人自由的技术。

在Debian看来,这一禁令违反了DSFG #1,因为它阻止了被许可方以自己选择的格式发布作品。这样做的后果是,例如,被许可方不能将cc授权内容包含在索尼Playstation游戏或TPM上存在的其他平台中。

然而,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是,此限制仅适用于CC被许可方。CC授权方当然可以在索尼或其他TPM-ed平台上自由授权他们的作品,同时也可以进行CC授权。其中一个例子是Beastie Boys的歌曲“Now Get Busy”,它在CC采样许可下出现在WIRED CD上[16]但随后也在iTunes上播放了[17]

为了避免干扰授权内容的自由,以及允许被许可方将内容锁定在TPM-ed平台上,Debian提出了CC所谓的“反tpm”条款,允许被许可方以任何格式发布CC授权作品,包括TPM-ed格式,前提是许可方以至少一种不限制他人行使许可项下权利的格式发布作品。这个建议后来被称为“并行分配”建议。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创作共用最初同意将并行分发提议作为3.0版本修正案讨论草案的一部分。最初接受tpm的理由是,它可以适应反tpm条款的目标(自由文化),同时也解决了Debian的关切,即人们可以自由地在TPM-ed平台上发布作品。

然而,在与创作共用国际附属机构的讨论中,平行分发提议未能通过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18].这些附属机构负责将CC许可证“移植”到它们的地方管辖范围(下面将详细讨论),并负责回答关于CC许可证及其在世界各地各种项目中的实施的广泛问题。基于他们与使用和依赖CC许可的不同社区的经验,并向不同的群体解释许可,CCi附属机构强烈反对引入并行分发场景,原因有很多,包括:(1)缺乏演示用例,显示CC许可方强烈需要这种现有“反tpm”语言的例外;(2)过度复杂化许可的风险,这违背了CC许可的许多目的,即简单、易于使用和理解;(3)技术保护措施在CC界普遍受到强烈反对。

然而,CC确实在2006年8月启动公共许可证讨论时,将并行分发提议作为讨论的一部分(看到Mia Garlick, 3.0版本-公众讨论,2006年8月9日,[19]),以便名单上的社区人士就建议的优点进行辩论。

在cc-licenses电子邮件列表中,关于并行分发提议的讨论非常激烈。许多与会者都赞成并行分配修正案,理由是“反tpm”条款违反了DSFG #1,收效甚微(如果有的话)。再次利用索尼Playstation的优势,如果CC授权内容不能包含在PS2平台的游戏中,CC授权方就会受到限制,PS2玩家就不能玩带有CC授权内容的游戏,索尼也不太可能注意到这些内容的缺失,并将继续与TPM-ed平台进行业务往来,而不管CC许可中是否有反tpm禁令。

当被问及开发人员(作为被许可方)在TPM-ed环境中能够使用cc许可内容的证明需求的程度时,并行分发修正案的倡导者认为,最好在需求出现之前解决问题。

然而,cc许可证列表讨论的总体趋势倾向于不赞成采用并行分发提议。有人担心,如果在CC许可中允许并行分发,这将加强(如果不是扩大)仅允许播放TPM-ed内容的TPM-ed平台所享有的平台垄断(看到Greg London,回复:主题:3.0版本-列表讨论回复,2006年9月28日,[20]也看到,Terry Hancock, Debian和知识共享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2006年10月18日[21]).其他的担忧是,非tpmed副本可能无法像TPM-ed副本一样发挥作用,而且,一般来说,社区在这个阶段不赞成支持TPM选项(关于讨论的概述,请看到8月份的讨论档案[22], 9月[23]和10月[24].)

Debian现在是否根据DSFG宣布CC Attribution和Attribution- sharealike许可是免费的——考虑到所有经过协商的修订都包含在3.0版本中,除了并行分发条款之外——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当然,Debian投票了(看到通用解决方案:为什么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不适合Debian主,[25]).在2006年初,允许在免费文档许可下的作品在Debian项目中使用。投票特别指出,FDL中的反tpm条款不会使FDL与DSFG不相容。然而,目前还不清楚这种处理方式是例外,还是会使CC Attribution和Attribution- sharealike许可也被认为与DSFG兼容。

麻省理工学院

与麻省理工学院,他们的开放课程(OCW)项目[26]在2002年12月创作共用核心许可套件正式发布之前,于2002年9月首次发布,因此使用了早期版本的署名-非商业性共享许可。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开放课件”是免费开放的高质量教育材料的数字出版物,以课程形式组织。灵活的许可(如创作共用许可)是使这些材料开放的关键。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

麻省理工学院的开放课程项目发起了一场全球开放课程运动。最近,开放课件联盟[27],由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中国、法国、日本、英国、美国和越南)的100多所高等教育机构和相关组织合作,致力于使用共享模式创建一个广泛而深入的开放教育内容体系。

鉴于CC许可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改进,CC和MIT都希望合作解决MIT在CC许可证方面的任何问题,以便MIT能够切换到CC BY-NC-SA许可证的最新版本。然而,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考虑到其卓越的声誉,当人们根据BY-NC-SA许可条款翻译和在当地改编麻省理工学院的内容时,他们要清楚地表明,他们是在许可条款下这么做的,而不是麻省理工学院与该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的结果——本质上是一个“不背书”条款。

鉴于“不背书”条款是免费和开源软件的标准特性,CC认为在CC许可中明确这一点很容易。在CC看来,被许可人不应将CC许可的归属要求解释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歪曲与许可人关系的性质的依据。当然,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版权法以外的法律将禁止被许可人的这种不当行为。但CC同意MIT的意见,认为在许可中明确这一点是有用的——既能给许可方以安慰,又能确保被许可方不会产生误解。

来自Debian和MIT的反馈是CC启动3.0版本进程的动力。然而,正如许多项目所做的那样,3.0版本的发展迅速,包含了新的和附加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有效地描述为CC许可证的进一步国际化和国际协调

进一步国际化

当CC的核心许可套件在2002年12月首次发布时,这些许可是根据美国版权法起草的,并被称为“通用”许可,因为该许可没有确定适用于该许可解释的具体司法管辖区或管辖法律。2003年底,知识共享启动了许可证国际化项目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28]这涉及到将通用许可证“移植”到世界各地的不同司法管辖区。

自从这个项目开始以来,CC核心许可证已经被“移植”到世界各地超过45个司法管辖区,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克罗地亚、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南非和韩国。(Id。

虽然国际化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创作共用的预期,并在全球范围内展示了更灵活和更许可的版权许可方法的惊人能量,但出现了两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个问题。

首先,随着创作共用许可证国际化项目的持续发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展,“通用”许可证和美国许可证是同一种许可证。浏览CC国际网页(Id。),似乎许可证并没有被“移植”到美国,而实际上他们已经开始在那里。挑战变成了——如果CC承认一个特定的美国许可,“通用”许可应该基于什么法律?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创作共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Creative Commons)采用的方法要求我们的许可证进一步国际化。我们决定将“通用”许可证分离为美国许可证,并重新制定“通用”许可证,使其使用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语言,而不是美国版权法的语言。

新的许可证依赖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语言[29]即1961年的罗马公约[30]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31]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32]《世界版权公约》[33].因为条约是国家间国际协议的事项,作为一般规则,必须通过成为国内法,才能在特定国家生效,因此仅仅根据这些条约的许可措辞本身是不够的。因此,新通用法第8(f)条明确规定,许可证根据适用的国内法中执行这些条约规定的相应规定生效。

为了反映新的“通用”许可证的性质,我们还决定将其名称改为“未移植”。这一描述旨在强调新的通用许可的不同性质,并利用“移植”术语(Creative Commons自2003年推出以来一直在其许可国际化项目中使用),以更清楚地说明尚未适应本地管辖的许可的性质。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

进一步国际化的结果是,CC现在将提供“未移植”许可证和美国许可证,除了45多个移植许可证;未移植的许可证可以由CC尚未移植到其管辖区域的创作者选择。

国际协调——精神权利

在移徙过程中产生的第二个更大的问题是,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与精神权利和收集社团有关的问题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简单地说,精神权利是一种不同于经济版权的作者权利(看到一般,[34]).道德权利承认作者对其创作的个人依恋,并寻求保护这种联系。

虽然根据管辖地的不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道德权利,但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始终存在的两种主要权利是归属的道德权利和完整的道德权利(看到《伯尔尼公约》第六条之二(1979年9月修订)[35]).显然,由于属性在2.0版本中成为默认的CC许可特性,关于属性的道德权利的问题就不那么严重了。

然而,完整的道德权利对于创作共用许可证来说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CC许可旨在支持和促进创造性内容的重用,特别是衍生作品的制作。使用CC许可的版权所有者也承认这一点,超过三分之二的CC许可方始终选择允许衍生作品。

但是,作为一般规则,完整性的道德权利赋予创作作品的作者反对对其作品进行有损其声誉或荣誉的修改或毁损的权利。显然,这有可能影响行使衍生品权利的自由——衍生品可能总是被认为是对原作的修改,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有损原作者的名誉或荣誉。

显然,2002年12月发布的第一个通用版本1.0许可套件没有提到精神权利,因为它基于美国版权法,而美国版权法只授予美术作品非常有限的精神权利。然而,随着CC许可证开始移植到其他国家,CC许可证就有必要处理完整的道德权利。

为了做到这一点,创作共用许可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除了一个例外)采取了不干涉作者在承认这一权利的司法管辖区的道德完整权利的方法。

唯一的例外是在加拿大,那里的道德完整权是可以放弃的。由于加拿大是最早十个移植CC许可证的国家之一,也是第一个(如果不是唯一的)拥有可放弃的完整道德权利的国家之一,根据我们当地附属机构的建议,CC加拿大许可证选择放弃完整道德权利,以确保许可方选择允许衍生作品的意图不受损害。然而,在承认完整道德权利的司法管辖区的所有其他CC许可中,尽管以不同的形式保留了该权利;还是根据当地附属机构的建议。

例如,在大多数欧洲司法管辖区,由于这些司法管辖区对该权利的保护程度很高,该权利被明确保留在《法典》中,法院对不明确包括该权利的许可证持否定态度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在大多数拉丁美洲司法管辖区,由于法院会在许可中阅读许可,该许可并未明确保留在《法典》中。在日本,道德完整权保留在禁止衍生作品的许可证中,但不完全保留在允许衍生作品的许可证中。当地CC Japan团队推荐了这种方法,因为完整的道德权利可以被广泛解释,以致于对原始作品的任何更改或修改都是对该权利的侵犯。

尽管CC许可在法典层面(加拿大除外)对完整道德权利的处理总体上是一致的,但既然这些许可已经移植到30多个司法管辖区,我们认为是时候在法典层面和公共契约层面上协调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了。CC许可中承认完整权的不同方法之所以出现,是因为CC参与了许可证移植的新过程,我们熟悉了不同司法管辖区对这一权利的不同处理。有了30多种不同治疗方法的经验,CC现在觉得可以采用统一的方法了。

因此,作为3.0版本的一部分,所有承认完整道德权利的司法管辖区的CC许可都将在法律法典中明确保留该权利,只要考虑到许可下衍生作品的地位,这是可行的。在那些保留完整的道德权利可能完全阻碍衍生作品权利的行使的司法管辖区。在日本),该权利将被调整到必要的程度,以使许可人能够以其意图的方式行使衍生作品权利。

此外,由于完整的道德权利在保护作者的权利以及它对衍生作品权利的影响方面的重要性,从3.0版本开始,CC公契将明确声明作者保留他们的道德权利。

国际协调-收集协会

收藏协会是根据版权所有者之间的私人协议或根据版权法(看到一般,[36]).协会许可作品,并处理来自使用版权作品的各种个人和团体的版税,这些个人和团体或作为法定计划(强制计划)的一部分,或通过与版权所有者签订协议,在与被许可方和潜在被许可方打交道时代表所有者的利益(自愿计划)。社团的基本原理是,在协商和征收许可费时,版权所有者集体代表会更有效率和有效。

CC许可证还包含许可人是否以及如何通过催收协会收取版税的不同处理,因为不同法域之间催收协会的地位不同。

在CC许可证的发源地美国,艺术家可以成为收藏协会的成员,并对适合自己的作品使用CC许可证。这是因为20世纪初美国严格执行反垄断法,要求美国收藏协会从艺术家那里获得非独家许可。这允许艺人直接授权,包括通过CC授权,给他们的粉丝和其他希望分享和混音他们的音乐的人。

因此,作为2.0版本的一部分,最初的CC许可语言被引入到许可中,以澄清CC许可和收集社会成员资格之间被认为是明显的交互作用。最初的方法表明,在那些允许商业使用的许可(Attribution, Attribution- noderivatives和Attribution- sharealike)下,许可方放弃了收取强制性和自愿性版权费的权利。在那些只允许非商业使用的许可下,许可方保留对任何商业性质的使用收取版税的权利,但授权CC许可下作品的非商业使用无需版税。这种方法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通过选择将CC许可应用到他们的作品中,CC许可人显然打算在适用的CC许可条款下允许“免费”(在价格和自由方面)使用。

然而,在世界上许多其他司法管辖区,关于收集协会会员的情况与美国的立场截然不同。在其他地方,收藏协会要么接受版权所有权的转让,要么对他们所代表的权利(往往包括艺术家创作的所有作品)的作品获得独家许可。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艺术家不能直接在网上授权他们的作品,包括通过CC许可。其结果是,使用CC许可的艺术家不能获得由协会收取的自愿版税,因为他们不能成为协会的成员。

因此,在抄送许可中收取社团版税的待遇因司法管辖区而不同-在许多司法管辖区中没有提及自愿收取版税,以免造成任何误导,使人误以为抄送许可人可以成为收取社团的成员。此外,许多CC许可证保留了在所有许可证中收取强制版税的权利,包括那些允许商业使用的许可证和那些只允许非商业使用的许可证,因为当地附属机构的建议是,当地法律不允许放弃这种权利。

在3.0版本中,在看到30多个国家收集社团会员的不同排序后,CC有一个专门的团队在CC许可证和收集社团会员的相互作用问题上工作了一年多,CC决定在CC许可证中协调收集社团的处理。

统一办法仍然允许不同司法管辖区采取适合其司法管辖区的集体版税征收办法,但要确保这种办法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一贯适用。具体地说,关于强制版税的收取,许可方将保留在无法放弃该义务的司法管辖区收取这些版税的权利。在那些强制版税征收可以豁免的司法管辖区,对于那些允许商业使用的许可证将完全豁免,而对于那些只允许非商业使用的许可证将只保留商业用途。

对于自愿版税,“如果他们是收取此类版税的协会的成员”,许可方将保留收取该版税的权利。这样一来,艺术家就可以成为收藏协会的成员并使用CC许可证。它还允许那些作为收藏协会成员并使用CC许可证的艺术家灵活使用,或者如果将来收藏协会的会员结构允许使用CC许可证,那么如果他们的收藏协会能够将CC许可证的作品用于商业用途,他们也可以享受其会员资格的好处。

引入了BY-SA兼容结构

3.0版本中包含的最后一个变化是,CC by - sa 3.0许可证现在包含了一个兼容性结构,使CC能够认证特定的许可证,由其他同样致力于促进更自由文化的组织管理,作为与CC by - sa兼容的许可证。一旦被认证为兼容[37]在美国,BY-SA 3.0和经过认证的CC兼容许可的被许可方将能够在任何一个许可下重新许可衍生品(例如。,在BY-SA或认证CC兼容许可证下)。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创作共用首席执行官Lawrence Lessig在2005年11月首次概述了让灵活内容许可生态蓬勃发展的愿景(看到CC评论:Lawrence Lessig关于兼容性,[38]).莱斯格解释说:

“即使你想要混音的所有创意作品都是在copyleft许可下授权的,因为这些许可是不同的许可,你不能从一个人那里拿创意作品,然后在另一个人那里混音。例如,维基百科是在FDL下授权的。它要求衍生品只能在富戴劳名下获得许可。管理Opsound内容的创作共用(Creative Co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许可协议)也是如此,Flickr内部的许多创意也是如此。所有这些许可都没有考虑到数字时代每一个重大进步的基本价值——互操作性。”

这种不兼容也成为FDL和FDL的双重授权工作的障碍CC冲锋队看到Evan Prodromou,双许可创作共用Attribution-ShareAlike和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GFDL作品的衍生品,2005年5月3日[39]).

简单地说,问题在于,任何带有“ShareAlike”或类似copyleft条款的许可,都要求任何衍生产品在与原始产品完全相同的许可(或许可族)下获得许可。这意味着维基百科上一篇关于里约热内卢的文章[40](目前在FDL授权下)不能与Wikitravel上关于里约热内卢的文章混合在一起[41](目前根据CC BY-SA 1.0获得许可)。即使一个项目是双重许可的,该项目的任何衍生品都不能返回到双重许可的项目(因为它们必须在一个项目下获得许可另一个许可证),从而导致“项目流血”。ShareAlike或“copyleft”许可条款的结果似乎与包含它们的许可条款的目的完全相反。内容并不是“免费”混合的,而是被锁定在特定的许可系统中。

因此,CC一直致力于确保,再次引用Lessig的话:

“当创造性被重新混合时,反应性作品将更容易从一种许可转移到另一种许可。这种将创造性作品转移到兼容的免费许可的能力将提供一个市场信号,即免费许可社区认为哪种许可更稳定或更可靠。自由文化将不再局限于一种特定的自由许可。相反,它将能够在所有相关兼容的许可证之间移动。在自由文化的世界里,统治着自由软件界的‘自闭自由’世界将会被避免。”

的兼容性有几个明显的候选CC冲锋队.免费艺术许可证[42]和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自由文档许可(FDL)[43]

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知识共享最初的工作重点是实现与FDL的兼容性。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CC探索了引入与FDL单向兼容的可能性。(看到讨论草案-建议的许可修正案,以避免公共领域的内容贫民窟[44]),这引发了一些讨论。CC随后回应了讨论中提出的一些问题[45]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与FDL的单向补偿是不可能的,因为CC许可人在FDL下无法得到与在CC BY-SA下享有的同样的保护。

尽管无法实现与的单向兼容性FDL在未卡塔尔vs葡萄牙分析来的某个时候,创作共用仍有望宣布与CC BY-SA相同自由的许可,并与CC BY-SA兼容。为了允许兼容性协商独立于许可证版本控制过程的时间进行,我们在3.0版本中包含了一个用于认证许可证与CC BY-SA兼容的结构(看到3.0版本-它正在发生& BY-SA兼容语言[46]).

总结的链接

下面列出了与3.0版本相关的CC博客文章: